河北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官网,河北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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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期收款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入是正确的.同时结转成本: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分录:发出分期收款商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按期收到分期应收货款时: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分期收款合同有约定付款时间,不可以直接按发出商品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对于直接销售业务,纳税义务一般在商品或服务交付时产生。在此基础上,应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按月或者按季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如果是分期收款业务,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可以根据合同协议确定,或者按照实际收款时间确定。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多个会计科目的操作。一般来说,发出商品时,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还需要确认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长期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分期收款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综上所述,***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若是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对收款日期进行约定的,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1、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分录:发出分期收款商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按期收到分期应收货款时: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收款总价款-正常现货销售价。
3、很多企业经常以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自家的货物,若是书面合同或者协议已约定收款日期的,则应当按照书面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来确认收入的实现。
4、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其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是以下两种:合同、协议约定***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帐务处理才能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符合实质性融资性质的,可在销售成立时一次确认销售收入,且以公允价值(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或商品***用一次性付款时的售价)确认收入金额。
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分录:发出分期收款商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按期收到分期应收货款时: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销售时的会计分录: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入是正确的.同时结转成本: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长期应收款”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产生的应收款项等。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会计分录: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收到每期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同时再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发出商品。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资产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企业资产类。根据查询相关***息显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指按协议分期收款的已发出未结算的商品,属于企业资产类项目的范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统一更改为“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属于存货,是指在***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也叫“已发出未结算商品”,在会计核算中计入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发出商品的进货原价。现今新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会计科目,如果执行小企业制度还可以使用该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 问题四:发出商品为什么属于资产类? 发出商品科目是核算赊销商品的。赊销商品是在销售结算后才确认收入的,在未销售结算前,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归商品的发出方,所以算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属于资产类科目,它是长期应收款的备抵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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