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宣传进校园: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推动税收文化普及,税务局 税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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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上月工资的会计分录支付员工上月工资,借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贷方通过货币资金相关科目核算,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若为现金支付则贷方为库存现金)。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要分开做,但是可以做在一张凭证上。
上交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因为会计一般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然而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工资,才能发放的。
企业一般在月末计提工资,次月发放工资。计提工资时按照职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应科目核算,发放工资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处理。
1、每月的工资是算到管理费用或者是算到成本里面,是根据企业情况不同来认定的。有的还会算到销售费用里面去。如果是新公司要建账套。 一般是实时发生制记账,这个是根据公司的情况来定的,看规模大小。最晚是下月月初。一般合理的记账日是1-30日,大部分是月尾。
2、工资的支付和计提是否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xx”科目核算?通过该科目核算的目的,是便于今后自己、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需求者在查账时数据的统计和归集、勾稽和验证。这跟税务部门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不这么做,他们也无权对你处以罚金。
3、正常的话,都是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不然你咋计算考勤、奖金等?你当月发放,当然是计入当月成本。(当月计提,当月发放,不会有相差)。
1、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实发数)。
2、多数企业发放员工工资,都会选择与银行合作,由银行代发。
3、支付上月工资的会计分录 支付员工上月工资,借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贷方通过货币资金相关科目核算,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若为现金支付则贷方为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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