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网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国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服务,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3.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税务网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国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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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深化税务改革,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深化税务改革,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打开IE搜索当地省份的网上税务局,点击进去,或者直接录入当地税务局网址打开网页直接点击登陆。
2、录入统一代码、登陆密码与验证码之后点击登录。
3、登陆成功后点击事项办理。
4、选择证明里的开具完税证明之后点击立即办理。
5、根据需要选择是按所属期还是按扣税日期、按明细还是汇总开具之后点击查询,查询无误后再点击底部的开具按钮。
6、在弹出的PDF格式的完税证明里可以直接点打印,或者另存为之后再打开文档进行打印。
你好:以北京为例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办理材料】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3.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后,需要换开税收完税证明: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或“过户登记确认书”1份
4.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后,需要换开税收完税证明:记载车船税完税情况的“交强险”保险单复印件1份
5.储蓄机构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后,需要换开税收完税证明:记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税情况的利息清单1份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在全国、同城通办。
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不需要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的规定:“为实现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红字专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不需要认证。
一般纳税人: 开票系统开票(销项),国税网上认证(进项),开票系统里抄报汇总,报税系统报税,开票系统清卡。 小规模: 开票系统开票,开票系统抄报汇总,税局网上报税,开票系统清卡。
如果是善意取得,只需要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如果税务局能证明你没有真实交易,而是恶意购买增值税票逃税,那么就不是处罚那么简单的了,要入刑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深化税务改革,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深化税务改革,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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