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局发布企业税务风险排查指南,上海税务局发布企业税务风险排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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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税务新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海税务新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全国是统一的,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为起征点;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如果月工资收入32000元,没有社保扣款:
1.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2000-3500)*25%-1005=6120元;
2.目前没有听说按11%缴个人所得税一说:
你公司老板的意思是你应交个税= 32000*11%=3520元;
3.2011年 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应缴税额怎计算 据实征收的方法为: 个人转让自有住房,以一次转让房产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并按应交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个人销售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者,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自用年限不足五年且有增值额的房产,按售房收入全额依1.3%的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自有房产无增值额的,当事人必须出具房产原值凭证、买卖合同、过户及其他有效证明等,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年内买房卖房可获退的只有个人所得税,具体指按售房收入全额依1.3%的税率计征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没有满5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说明在下面):★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1)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税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2)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3)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住房***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大于原住房销售额,全退;小于,按比例退还。2、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依据——财税[2008]174号(1)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2)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所以你的住宅,按差额征收营业税。3、财税[2009]157号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各地区是统一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税务新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税务新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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