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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2023

nihdff 2024-05-30 会计专题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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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梯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除***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所以,电梯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应为10年。

光伏板折旧年限多少?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一般按25年折旧,原因是各个国家都不一样(太阳能补贴政策及会计准则),以中国为例, 特许权招标项目(25年补贴电价经营期),所以在做估值时考虑25年,但是实际可发电年限会超过25年(但是不是补贴电价而是普通电价,估值时可考虑部分残值)光伏的,折旧也就按25年

金太阳项目无固定经营年限,和设备寿命相关,地面发电项目目前未规定实际补贴年限,业内做估值时一般从15年到25年计算都有)

主要大件设备,如太阳能组件(其质保为25年),故业内通常会用20年来折,逆变器一般业内也是以20年来折,实际根据逆变器的质保10年,其折旧应该另外计算。

根据会计制度分类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这个您也可以到相关的平台去做残值处理的,通过保险公司的评估再做残值处理,也是比较有效果的方式。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变化,这几种情况该如何作会计处理呢?

情况一:公司在2015年1月规定围墙的折旧年限由20年延长为50年,预计净残值率保持8%不变;

(1)某围墙1994年12月入账,2014年12月,提足折旧;

已经提足折旧,不用处理

(2) 某围墙1995年12月入账,2015年1月尚未提足折旧;

原剩余折旧额=原值*(1-8%)/20,将原剩余折旧额在剩余31年(30+1)内分摊,则2015年1月起每月折旧额=原值*(1-8%)/20/31/12

情况二:公司在2015年1月规定围墙的折旧年限由20年延长为50年,预计净残值率由8%调整为5%;

(3) 某围墙1994年12月入账,2014年12月提足折旧(按8%净残值率);

已经提足折旧,不用处理

(4) 某围墙1995年12月入账,2015年1月尚未提足折旧;

原剩余折旧额=原值*(1-8%)/20,将原剩余折旧额加上净残值率降低而增加的折旧额,再在剩余31年(30+1)内分摊,则2015年1月起每月折旧额=[原值*(1-8%)/20/31/12+原值*(8%-5%)]/31/12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残值率的问题

  • 会计上一般企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其中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 税务处理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税务处理上不允许变更残值率,如上面“情况二”,会计上残值率变更为5%,税法上依然为8%,那么就会产生“税会差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请参考我的一篇头条文章:《固定资产到底要不要预留残值,预留多少比例残值?》


2、频繁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虽然会计准则上允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但是,应当考虑本次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后,以后再次变更的可能性,频繁地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能有操控利润的嫌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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