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聚焦地方经济发展,优化税收管理服务,广东省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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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登记
个人在当月25日前新参保的,当月登记当月征收,登记所属期为当月;25日后办理的,登记所属期一般为次月开始征收(如特殊原因需当月参保的,需告知前台工作人员)。
1、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的,可到广州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无前置条件要求,参保人办理参保缴费时在广东省内无参保即可)。
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小程序在线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无需去办税服务厅办理。
2、非本市户籍(含本省外市户籍、外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要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能预约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
前台办理所需资料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集和险种核定”事项的【办理资料】要求为准。
(二)签订ETS缴费协议
办理缴费登记后,个人须与***银行签定ETS委托银行扣款协议。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行签订《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到扣费银行确定后再交回协议。
前台办理所需资料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电子缴费协议”事项的【办理资料】要求为准。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可以通过线上和办税服务厅两个渠道办理,疫情期间我们推荐通过“非接触式”线上方式办理。
已签订《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的参保人,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有足够费款的余额,且扣费后余额为一元以上,税务机关从每月16日起会进行自动划扣。
注:如特殊原因划扣失败,缴费人可以能用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聚合支付等)缴费方式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粤省事”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进行“清缴社保费”;也可到税务机关门前POS刷卡或者使用第三方支付方式缴费。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自己交社保,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微信办理
1、点击服务
打开微信,在“我”的页面点击服务。
2、点击城市服务进入页面后点击城市服务。
3、点击社保在城市服务页面点击社保。
4、点击社保缴费在社保页面,点击社保缴费即可进行缴费。
1. 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证书管理】;
2. 点击【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更新】,选择需要变更的CA的序列号记录,点击【修改】,选择证书资质:USB方式,CA标识选择为【主CA】,会提示“您单位已存在主CA,确认调整主CA的,系统在新增本CA为主CA的同时,将原主CA置为副CA;无需调整的,请点击取消按钮。”点击【确定】。
进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点击【服务指南】点击【CA及电子签章】点击【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引】准备【办理材料】(办理材料是申请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各2份并加盖公章】前往【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二楼,办理即可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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