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方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促进税收稳定增长!,广东省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地方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促进税收稳定增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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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地方税务局开展纳税人培训,提升税务素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地方税务局开展纳税人培训,提升税务素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人享有的权利有如下内容:
1.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4.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6.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8.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现在企业的经营日趋多元化,因此有时候也会碰到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时,都应该按照实际的业务情况来开具***。
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首先要保证真实性。这一点,需要严格地与虚开***相区别。
需要保证业务真实,票、货、款一致、与实际交易相符,那就不是虚开***,而仅仅是超范围开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要求是自行开具***,而不是税务机关代开。
对于超范围开票的,还是应该区分情况处理:
1. 如果仅仅是偶然性的临时业务,不具有连续性,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在取得同意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再自行开具***;
2. 如果是经常性业务,那要先联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核定,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税率,自行开具***,进行相关的税收申报;
3. 特殊情况,在工商之前还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或者需要相关资质才能够增加营业范围的,那么需要先获取相关的资质。比如从事民办教育培训的,一般需要先取得相关的资质和教育局的备案证明,再进行营业范围的变更和增加税种核定,进行开票。
所以,企业超业务范围开票,可能会涉及到税务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程序。特别是对于需要资质或者需要前置审批的变更,要提前做好准备。此外,所有情况下一定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避免产生虚开***的风险。
有这个考虑或担心是正常的。
以票控税是目前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方法,为保障国家税款的安全,税务机关在***的使用上有严格的规定。在具体的开票工作中,对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总是有担心和顾虑,生怕一个不小心开错了,招致税务机关的处罚。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上的问题上也是如此。
只要业务是真实的,可以开具***
根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按上述理解,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当然是法律许可范围内,下同)”,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
更何况,***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
税务局的政策解读也允许在真实业务范围内超营业范围开具***
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
所以如实发生的可以开,未实际发生的开票就算虚开***了,那就违法了。
个人提供的建议
(一)如果业务是暂时性业务
如果开具普票,增加开票品目后,自行开具***。
如果需要专用***的,建议携带合同、营业执照等要求的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二)如果是经常性业务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先进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营业范围,然后带章程修订案、股东会决议等到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地方税务局开展纳税人培训,提升税务素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地方税务局开展纳税人培训,提升税务素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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